要求研学导师持证上岗!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贵阳市教育局现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申报单位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法人资质,拥有相关证件,提供安全适宜的场地与课程,以及拥有专业教育服务队伍。推荐单位应为国家或省市命名的教育基地、特色小镇等,且其业务范围需包含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同时,申报单位需评为区(市、县)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并在辖区内为属地中小学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满2年以上。在课程与师资方面,申报单位需配套研学实践教学人员,加强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研学导师,并按每30名学生至少1名导师进行配备。教学人员需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完成岗前培训,教学能力强,并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内容,随小研一起来看~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十个一”实践教育系列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条件1.国家或省市命名的各类教育基地、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生态保护区,动植物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市级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文化场馆、科技馆等,以及高等院校、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等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资源的单位。2.教学板块应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艺术体育板块、劳动教育板块。3.具备法人资质,具有人事部门或者工商税务部门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其业务范围应包含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相关内容。4.取得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颁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评为区(市、县)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在辖区内为属地中小学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满2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5.场地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探究性学习和实践,拥有可供学生集中学习、体验、休整的场地。生均可用活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每期能同时容纳200名以上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6.具备符合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研学实践教育主题,围绕基地自身特色开设学习目标明确、主题鲜明、课程资源丰富、质量较高且适合中小学生不同学段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能满足学生在基地内开展半天至一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7.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有专门的教育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课程指导服务。8.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卫生要求。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9.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学生研学实践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二)申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除了必须符合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资源丰富,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可联合周边资源,开发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研学实践教育线路,能够满足学生在营地内、营地外开展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2.设计规划有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线路及研学实践教育课程。3.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内部有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监控24小时全覆盖,无死角,视频存储天数达90天以上。4.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及财务制度健全,运转经费稳定,具备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有较为全面的安全应急预案,有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消防措施,有能够满足多方需求的急救员。二、申报程序(一)县级推荐(2024年12月13日—12月20日)。各区(市、县)教育局对辖区内获评区(市、县)级两年的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条件审核,将达到标准的申报单位向市教育局推荐。(二)市级复核(2024年12月23日—12月31日)。市教育局对推荐申报单位资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查,综合复核优秀者列入考察评估名单。(三)现场踏勘(2025年1月—2025年2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列入考察评估名单,申报单位对照《贵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踏勘评估,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管理制度、场馆设备、食宿条件、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安全设施及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考核优秀者列入综合评定名单。(四)综合评定(2025年3月—4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踏勘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五)结果公示(2025年4月底之前)。市教育局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拟命名单位并予以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为贵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并纳入贵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推荐目录。三、管理考核获得市级挂牌有效期均为三年,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复核的管理方式,建立退出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发展缓慢、社会反映较差、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切实发挥育人功能的单位,责令限期全面整改,对多次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其资格,对违规收费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审核把关,充分考虑申报单位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安全设施等情况,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择优推荐。(二)发挥基地功能。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在国家、省、市、县级挂牌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中进行。(三)强化安全保障。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核,加大对各实践教育基(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履行监管责任,指导辖区内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切实规范有序地为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要建立健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评价机制,要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基(营)地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要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将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联系人:贾玲,贵阳市教育局学生发展工作处联系电话:87988947邮箱:1784281319@qq.com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2024年12月12日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