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明确!鼓励中小学春秋假,研学游迎重大利好
4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发布会上表示,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同时,要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的衔接,增加亲子游、研学游、假期托管等服务供给,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出行。
2026年以来,中小学春秋假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加速落地。继国家层面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后,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安徽等多省市及省内多地市已密集发布官方通知,全面推行或试点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全国已公布实施地区(截至2026年4月中旬)
• 浙江省:全国首个全省推行省份,2025年起实施,春秋假各3天。
• 江苏省:2026年起全省推行,春、秋假各3天,多与清明、国庆连休。
• 山东省:2026年3月官宣,中小学(含中职)春秋假各3天。
• 湖南省:2026年3月发文,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假期2—3天。
• 四川省:2025年11月起全省实施,春假3天(衔接清明)。
• 安徽省:2026年3月19日全省16市同步落地,为最新全面推行省份。
• 辽宁省:大连、沈阳、营口、铁岭已公布,2026年春起执行。
• 其他地区:广东(广州、佛山等)、河北多市、陕西汉中、湖北恩施等试点推行。
4月17日大连市教育局等14部门联合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设春秋假。
• 2026年春假: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相连。
• 秋假:安排在10月末或11月初3个工作日,与周末连休。
• 强调不减少总教学时长,并配套免费校内托管与研学实践支持。
目前,各地春秋假普遍为每次2—3天,多安排在学期中(4—5月、10—11月),并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小长假”,旨在调节学习节奏、落实双减、促进实践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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