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促进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发展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对近期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指出研学旅游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教育与旅游相融合的新业态,在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彰显,但是,目前研学旅游市场也存在部分研学旅游产品广告宣传不实,内容质量不高,产品价格与所提供的服务之间不相匹配,还有个别产品存在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等问题。
研学旅游活动链条长,涉及主体类型多样,既有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也有各类经营者面向市场提供的研学旅游产品和服务。针对研学旅游领域的特点和规律,《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在研学旅游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对旅行社经营研学旅游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经营研学旅游业务的广告、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文旅部牵头制定研学旅游产品、服务、营地、基地标准,鼓励行业组织制定研学旅游相关的质量标准,发挥标准引领和行业自律作用。支持将研学旅游从业人员纳入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培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开设研学旅游相关专业和课程等。
《通知》要求,研学旅游经营者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要与公益、志愿、支教、助学、校外培训、竞赛等其他类型活动进行区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线旅游经营者发布研学旅游产品应履行审核责任和告知义务,确保平台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在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研学旅游课程、师资、服务安排等相关的条款,规范旅行社与消费者的签约履约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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